博罗县信息产业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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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办事依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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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你的位置:政务公开 | |||
服务承诺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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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、文明办事,优质服务,以理服人,依法行政,不耍特权。 |
| 2、视服务对象如宾,接待要热情,说话要和气,举止要端正,办事要简化,服务要周全。 |
| 3、接到用户干扰投诉,要详细做好记录,及时组织人力进行干扰监测和排除干扰处理,处理结果要向用户反馈信息,做到有始有终。本局承诺:接到投诉后,在当天即进行测试并对干扰进行分析研究,做到急事急办。 |
| 4、接到设台申请后,如手续齐全的,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办权限范围内的工作,并及时送审,在上级批复下来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书面或电话通知用户。 |
| 5、接到受检设备后如本县内能检测的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检测报告。如需送市检测的,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星期。 |
| 6、接到信息工程立项申请后,如文件资料齐全,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,并报请有关专家评估论证,在专家论证后两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。 |
| 7、想群众之所想,急群众之所急,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,大小事情认真办,一切事情依法办。 |
| 8、在执法检查过程中,不以权谋私,不搞权钱交易,要树立人民公仆为人民的光辉形象。 |
9、遵循无线电管理的宗旨,为群众服务,为领导机关服务,为经济建设服务。 |